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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贵州省金沙县司法局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公告(第4号)

来源:爱考网 [2020-8-25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
因工作需要,金沙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(机关社区矫正协理员)2名。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此方案,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资格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。

(三)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。年龄为18周岁以上(2002年9月1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)。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。

1.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;

2.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;

3.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;

4.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;

5.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。

三、待遇及工作地点

1.待遇:2400元/月(含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部分)。

2.工作地点:鼓场街道

四、报名

(一)报名时间: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。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。

(二)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

(三)报名地点及联系人:

联系人:袁明先,报名地点:鼓场街道红岩桥旁,联系方式:0857-7211142。

(四)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供材料: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,确认符合条件后,自行下载并填写《金沙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同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。

五、考试

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1.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

2.面试地点:另行通知。

六、招聘人员确定

以面试成绩为依据,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成绩并列的,进行加试。面试由金沙县司法局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
七、体检

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顺位递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八、公示

经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应聘人员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拟聘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,取消聘用资格,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考察、公示。

九、签订劳动合同

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由金沙县司法局委托贵州金泰众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。

十、纪律监督

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,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,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监督电话:0857-7229441(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)

0857-7211142(县司法局政工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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